史密斯跟米勒,已经拿餐刀将牛排切成小块,示意秦明他们用餐了。

        老叶在旁边笑着,显然是在看笑话。

        他盘子里的牛排是七分熟的,应该是事先吩咐过,这里的厨子已经摸清了他的习惯。

        入乡随俗,秦明跟大胖只能艰难地拿起餐刀,照着史密斯他们的动作,开始吃着半生的牛排。

        没想到大概是肉质的关系,牛排的表面见不到血水,看到的是漂亮的焦棕褐色,表面浮渗著香甜的肉汁,嫩汪汪地很诱人。

        切开后也不是触目惊心的艳红生肉,而是像Baby脸颊般嫩嫩的粉红肉质,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晶莹剔透。

        两人试探着叉了一块放入口中,只待轻轻嚼动,便温润即化,留下满口的鲜甜余香。

        看着他们惊讶的表情,老叶笑了笑。

        “我最开始看见的时候,也觉得自己会难以下咽,不过,庄园里的牛排都是用牛里脊肉做的,肉质很鲜美,最适合三分到八分熟。”

        秦明跟大胖都点点头,用一种虽然快速,但仍然显得优雅的速度进食。

        他们在出来之前,可特意找李芷莘请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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