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监审完一案,稍作休憩,朝盛长桢所在之处点头致意,盛长桢自然也是礼貌X地回以微笑。
接下来的几桩案子也没有什麽出奇,都是些互殴、争产、盗窃之类的琐碎案件,李监处理起来也是雷厉风行,乾净利落。
只是其中一个案犯的身份引起了盛长桢的注意,那个犯人是矿山中逃脱的矿工,趁夜潜入一富商家中,盗窃了许多金银财宝,还了富商家的一个小妾。
後来被富商家中家丁发现,家丁们合力将矿工捉拿,打得那矿工奄奄一息,最後押解归案。
人证物证俱全,李监依律判了那矿工Si刑,那矿工浑身血r0U模糊,话都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地哆嗦。
盛长桢有些好奇,问身边的孙宝:“禹州境内有矿山吗?”
听盛长桢提起矿山一事,孙宝微微一怔,恭敬答道:
“本州境内有一座铅矿,储量丰富,是北方有数的大矿,一直都是州衙专营,可惜常有矿难,产量锐减,反而成了拖累。知州大人已向朝廷报请,考虑将此矿转为私营,以减少损失。”
盛长桢闻言点了点头,大周朝的矿业开发是官私并举,官矿上缴矿石,私矿也要缴纳矿税。如今禹州这座铅矿因为经营不善想要转为私营,也是合情合理。
这样一来,禹州州衙就可以甩掉摆烂的包袱,还能多收一笔矿税,的确是明智之举。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