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吸吮着新鲜的血液,激动地抱住他的手不放。

        劲儿还不小。

        “哪里学来的破毛病。”宁不为冷哼了一声,到底是没抽出手,直到伤口里再挤不出血来,小孩才松开了他的手,打了个小小的饱嗝。

        宁不为抱着他倚着洞壁坐下,外面倾盆大雨片刻未曾停歇,混着泥浆的水顺着凹凸不平的泥地淌到了他脚下,浸湿了他的靴子。

        靴子上是厚厚的一层泥巴,还沾着几根枯黄的杂草,他为了找个能避雨的地方走了不少路,孩子眼看就要咽气,情急之下他就划破手指喂了点血,谁知这一喂就没完没了。

        他划得很豪放,手指上的伤口纵横交错,看着有点恐怖。

        小孩吃饱喝足,脸色十分红润,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水灵得如同紫葡萄般,好奇地望着他。

        过了这么几天,小孩的皮肤不像刚开始那么又红又皱巴,变得白皙又滑嫩,五官逐渐有了模样,整个小孩儿都漂亮得不像话,如果不是这几天他一直带着小孩,都快怀疑一开始那只没毛小耗子被人掉包了。

        尤其是那双眼睛,有点像微翘的丹凤眼,睫毛长得有点过分——过分地漂亮,宁不为的眼睛狭长冷酷,很显然不是随的他。

        孩子他娘长得应该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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