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家是国内本土的高奢品牌,以时想想这种还没有出道的新人来说,压根就接不到这种高奢代言。
没办法,她有背景。
这也是当初叶新阳在看到时想想自作主张给多找了一个服装代言时,脑壳有点痛。
尽管只是新一季代言人,为期三月代言就行,代言费1000万确实非常高。
可Lsc这个品牌的档次并不及B家。
如果是先接Lsc,再去接B家还能说得通。
关键是先接了B家再接的Lsc,也幸亏时想想答应的是一季度代言人。
而B家是新一季系列成衣代言,不是完整的品牌代言人,只能是这个系列的成衣代言人。
不然这种情况还会遭到B家的法务部律师函。
代言冲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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