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伯特对此说不上介意还是不介意,只是觉得无所谓。他不过生日自然是恶心过去的事,对于大家的避讳他很领情,但乔治一直以来的行为也并没有刺激到他。

        他还没敏感脆弱到那个程度,里欧叔叔也是看他从不动气,才因为担心乔治性子轻浮管不住嘴,而一直没有告诉乔治真相。

        不过他自己不过生日,他倒也不会拦着别人过。既然今天是文森特的生日,而且对方那么在意那份所谓的生日礼物,他便也愿意费点心思哄他的奴隶高兴。

        早在百丽翡拍卖会那日,文森特向他透露出了对羽毛笔的兴趣时,他就想找机会把乔治送给他的那支找出来,找个由头转送给文森特了。之后他忙着和麦格纳的军火交易而腾不出功夫特意做这件事,而现在时机刚好,正好让文森特别再惦记那对过几日就该烂掉的眼珠子。

        兰伯特进了书房,径直走到自己搁杂物的柜子前,开了柜门上下扫了一遍。到底是两年前随手搁置的物件,他能记得放在了柜子里已是不错,至于具体藏在了哪个角落里,他就有些想不起来了。

        况且,他的书房相比卧室来讲,私密性其实更差一些,除了书架暗格和书桌上锁的抽屉以外的地方都是佣人打扫时可以接触到的。尤其是他眼前这个一人多高的立柜,柜子里的东西不仅多而杂,还大多都是不常用,却又不适合收拢在地下室的零碎,所以隔三差五就会被海曼盯着,派妥当人整理一遍。

        换句话说,就算他记得他当初把那匣子笔放哪了,现在那笔也八成不在原处了。

        若放在以往,兰伯特是不耐烦自己花费时间,只为了找一根笔的。但是他心里念着文森特刚刚对他认认真真地说了“喜欢”,就下意识地想要对对方再多上些心。

        他忍不住又想起了那天在拍卖会上,文森特看到那只羽毛笔时的表情。那样纯粹的直白的惊喜,把对方整个人的气质都烘染得活泼了一瞬。他明明更喜欢文森特平日里温文尔雅、庄重沉稳的样子,但是就偶尔活泼那么一小下,虽然当时并不十分触动他似的,却居然让他清晰地记在了脑子里。

        兰伯特踩了一只脚踏,从最上层的格子开始一样样的翻找,他的动作并不慢,但碍于东西实在太多,翻捡了十分钟也才扫过了整只柜子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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