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正式出发,很快香格里拉镇就消失在身後,作为魔法师,她们的脚程算是快,T力方面b我这个男生,不!b我这个战士也不输多少。
偷偷的说,我其实是使用着技能在走动的,我是为了实验《技击能力》的消耗,绝对不是有意跟她们b较的,真的不是,因为很重要,所以强调了。
那麽来说说实验的结果,结果技击能力是使用越强的T技,MP越消耗的快,像我只是用来走路,那麽那个MP消耗就几乎可以不计,但如果是跟臭大叔打架时那样,一直都保持高强度的战斗,那消耗就很惊人了,并且我猜测,我阻挡臭大叔的招式时,应该也是消耗了大量的MP。
不过休息了一晚,现在我的MP已经恢复到近二万了,HP也基本补满了,原本我是担心MP会恢复很慢,现在这速度还算可以,一个晚上就补回来了。
珍娜虽然嘴巴有点贱,但作为冒险者似乎相当老练,行走在这森林里,不时察看四周,并且会定点发出火焰,听Ai子说,这是威吓用,不管是野兽还是魔兽,一般生物都是怕火的,遇到有火的地方都会尽量避开。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一般不都是小心翼翼避着走吗?万一引来强大的魔兽怎麽办?不过一路走来大概一小时了吧,连个强大的魔兽都没看到,倒是有不少的生物隔远就逃走了,这方法应该是有效的。
但b起这些,第一次见到火焰魔法,我还是很激动的,没想到居然能见识到真正的魔法,虽然只是一点小火焰,还是让我很感动。那个臭大叔的巨门盾应该也是魔法,但更偏向武术类,不像这个火焰是很传统的魔法,毕竟我人生的第一选择还是魔法师,能乘着风前进,自在的使用风啊、水的,不是很威风吗?
如果是召唤类的也不错,至少能有个坐骑,b起自己用11号公车来的好多了。
在我的设定中,魔法分为六大系风火水土雷召唤,召唤类就可以驯化或召唤魔兽了,嘛......如果设定没跑掉的话啦!现在我也越来越能接受我的设定跑掉这回事了。
曾经有位知名的作者说过,自己写的人物,是在其设定剧情故事自己动起来的,拥有自己的意志。
我写的异世界,现在也差不多是这回事吧,但我现在只想哭,因为这样我的优势不就没了......
我们三人的队形一直都是珍娜在前面,我垫後,Ai子站在珍娜身边,稍微退个一步距离。这时,珍娜突然一个举手示意停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