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
百分之十!
那和强抢有什么区别?
李超低下头来,拳头紧握、浑身颤抖,直感觉怒火已经要把自己浑身给燃了个透彻。
凭什么?
凭什么他付出了这么多,到最后就是拿一个一成的报酬?!
在圈子里,像这样未出道的签合同,还是李超培养的小女孩这种买卖合同,基本就是以半年或者一年为期限,然后在期限时间里,购买方将所得利益分出百分之多少给售出方。
一年的时间,还就一成,能给他李超多少钱?
就算汤尼的公司不搞他,不搞那些延时上映、拖拉出---台的事情,就算小女孩一过去直接就包装上镜上戏,就算她拍戏的时间成本只有半年,留下整整半年的时间给他分利益,但是半年的时间,一部作品能有多火?
就算半年就杀青,还有剪辑呢?还有审核呢?还有档期安排呢?
他能拿到多少钱?
就算奇迹发生,一个月票房过千万,抽一成也就只有区区一百万而已,他小半年来为这个小女孩儿跑前跑后报班报名的,之后又要等上一年才能收到钱,这一百万,能干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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