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看,我也喜欢。
我们约在咖啡店,聊了三个小时,聊到书店打烊。
他送我到捷运站,说:「下次再约。」
我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只是说:「好,看时间。」
回家路上,我忽然意识到:
原来我可以被喜欢。
不是因为我「懂事」「会做事」「不会拒绝」,
而是因为我就是我。
这个会画歪向日葵、会一个人看海、会说「不加班」的我。
那天晚上,我把那本黑sE笔记本拿出来,翻到最後一页,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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