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集在闹市的另一头,那边的环境更加的清幽,看起来就带着点文人墨客的味道。
就要跨过闹市的时候,前面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牵着一匹骆驼从他们身边经过,不仅是那些打着卷儿的头发是赤棕色的,就连掩盖住下半张脸的络腮胡也都从根部就泛着红色。
少见多怪的李茂林“哇”了一声,人都走过去了还眼睛带着脑袋一同转过去,就差整个魂都被带着跑。
陈身道做惯了似的伸手把他的头转回来,一边越过他跟李仪光解释道:“他就是喜欢看这些新鲜的东西,有时候出来逛逛都要带着点纸笔。”
李茂林还真的就下意识地去腰间掏纸笔,摸了半天才想起自己这次出来本来就是为了买纸来的。
“纸笔?”
李仪光有点疑惑,“你在这路上怎么用毛笔沾墨书写啊?”
她的脑海里一跃而出一个书呆子呵呵傻笑拿着笔在下人背上写字的情形。
“当然不是!”李茂林连连摆手。
他偷偷摸摸地朝后瞥了一眼,示意仆婢们都跟得远一点,这才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银奁,上面还有着小小的花纹,看起来似乎是某种花的形状。
拨开旁边的锁扣,俨然就是女子最常用的脂粉盒。
“拿根小木棍,或者用手帕按几下,然后就能在纸上涂抹个大概,”李茂林比划给她看,“虽然写起来肯定是比毛笔要麻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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