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喜欢跟我住吗?”
林行知被酒精侵蚀着理智,拿过陆远喝过的酒杯。他故意找准陆远喝过的位置,将自己的唇贴合在那个位置上,未了还要装作不经意地蹭一蹭。他看一眼陆远,知道陆远瞧见他的动作了,就动手把最后一半喝掉了。
酒精神奇之处在于让平日里凶巴巴小老虎变成了乖乖小猫,林行知轻轻晃着椅子说,眼睛不自然地四处看,大着舌头说:“喜欢,对的,肯定是喜欢的,嗯,喜欢的。”
他怕自己喝醉了没有说清楚,反复说了三次。
陆远跟着一次次的反复强调,加快心跳三次。
“林行知,其实我在很久之前就认识你了,你还记得吗?”陆远用手背贴林行知的发烫脸颊,正正经经地问出声来。
红扑扑的脸颊,有些傻的笑容,手指在酒杯边缘滑动,林行知诚实地摇了摇头,醉得厉害了些,脑子里的记忆转不动。
突然听见前台放起来了一首歌,不知是谁点的,老旧的磁带声音缓缓滑出,大排档里的熟客都默契的安静下来。这里夜市本就闹腾,难得安静些许,不禁享受起孤独夜晚本身的愉快宁静。
一位老大哥喝红了脸,油光满脸,乐呵呵地跟着同桌酒友跟着伴奏唱起来,好似晚上的所有情绪都唱在走调的歌声里。
“这是什么歌?”陆远听着有些年代感,真是没听过。
林行知清了清嗓子说:“这个点,我们都会放《天涯歌女》,因为我爸特爱听这首歌,这部老电影少说看了十几遍了,小时候我都能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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