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却是有人驻足的。
被拟态月光温柔裹挟的男人高大挺拔,正沉默地抬头仰望着穹顶繁复的花纹,他的侧脸浮动着曼妙的光影,被发胶打理的一丝不苟的背头造型,让饱满的额头露了出来,也使得高挺的眉峰化为明亮与幽深的交界。肌理的质地并不是光滑无暇的样子,而不是真实的蜜色颗粒。他的右眼是十分干净澄澈的颜色,像是一颗雕琢精细的琥珀,此时正一眨不眨的倒映着景色。白色西装把身材的优势发挥到极致,让肩背愈加开阔硬挺,剪裁得体的布料将身材本应有的压迫力缓和了,面料本身的高级也遮掩了些许的锐气,让那呼之欲出的野兽归附与文明。
虞小姐捻弄着手指,有些职业病犯了。她在男式服装上颇有造诣,但是一直未曾遇见像对方这样契合自己个人品牌气质的人。
如果,没有兽耳就好了。她忍不住在心中抱怨,即便是郑先生的爱宠,也不代表整个社会对人形宠物的认同已经达到了主流
她本想看看便好,对方反而先打起了招呼,那个在谣言与攻讦中看不清脸的狗,施施然地向虞小姐颔首,转过了身子。
走近了,才意识到对方究竟有多么高大。姑且当作异性来看,身高也有些叫人牙酸。
白云不仅是体面的穿着西装,姿态也是精心调教过的。他竟没有人性宠物的天性,服从性极强地将自己圈在衣物当中。纯色的蓝领结规整地扣在脖颈,领口的方巾也是纹丝不动地保持着堆叠的模样。他将手里的玫瑰花举高了些许,那是最近几年时兴的品种,有些奶白的颜色,像是油画棒涂抹出来的细腻质地。
“我们都会幸福。”大狗抽出了一枝花,那上面连刺都处理得恰到好处。他绅士地献给有些迷茫的虞小姐,嘴角微微翘起,十分乖巧听话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俯身低头看过来的时候,那对鸳鸯眼才展露全貌。他拥有着墨水一样晕染的左眼和琥珀色的右眼,透着一种异样的、残缺的美感。
“是有人教过你这样讲吗?”虞小姐知道自己该离开了,她甚至不该接受这朵花。自己的家境只能算是这座城市里面的新贵,难听点应该叫暴发户,和郑鸣铎这样的商业巨鳄比起来,多少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意思。可是白云的知节守礼让人越发好奇,它究竟是人形宠物中的异类还是“教导有方”呢?
“郑先生教得好,白云笨的。”真的交流起来,白云的话语就脱离人类那种符合语法和逻辑表达的形式,有些僵硬了。好在语气还是软的、坦诚真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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