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妻子应该很漂亮,他们会很幸福,对吧?”白云歪了歪脑袋,自然而然地把问题抛给了虞小姐。这个小动作让他脸上有了一分稚气未脱的娇憨,然而违和的是,他的五官是清晰深刻的画风,浓眉还随着疑问的调性挑了起来。
“啊,当然。你也会幸福。”虞小姐有些不寒而栗,如果一言一行都是出至于郑鸣铎的教诲,那么教育白云对华家的小少爷敬重,是因为完全不想给予人形宠物任何作为人类该有的嫉妒心吗?
她点头示意,提起裙摆,有些不忿地攥紧拳头。
什么郑先生,就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罢了。
白云是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有机会离开别墅对他来说十分新鲜,这里有许多生面孔,但是大家都是喜气洋洋的面相,应该同郑先生的教诲是一致的,所有人都会幸福。他喜欢亮晶晶的事物,满怀激动地走过玻璃栈道,听说先生和未来的妻子也会经过这里,虽然白云不是先生的妻子,但一定是最听话最受喜爱的狗狗。
这是不可取代的,他美滋滋地笑了起来,眯着眼睛凑近了花束,这是“新娘”的捧花,听他们说,会有一枝花别在先生的衣服上。
如果是自己去送,一定会得到先生夸奖的摸头吧?忙着婚礼的先生太久没理会白云了。
他轻车熟路,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走向了郑鸣铎的房间。彼时男人正整理衣领,和白云身上同色系的西装被他穿出另一种味道。更加沉静,优雅。白衬衫敞开的衣领露出一块瓷白的皮肤,锁骨的形状若隐若现。他手中正攥着一条格纹领带,有些意外于白云的到来,便一边系一边询问:“这么跑到这来了,迷路了?”后半句的疑问夹带着轻笑,尾音悠长,漫不经心。
其实是两个人心知肚明的玩笑话,尚未成年时为了讨得主人的侧目,白云多次打着这蹩脚的理由挤进郑鸣铎的房间,把戏玩的多了,总会有人抓住小尾巴,何况家里这只尾巴又大又显眼。
“白云想先生了。”大狗盯着镜中主人,看着他慢条斯理系好的温莎结,黏糊地从身后贴近了对方,嘴巴轻轻地在郑鸣铎的后颈抿了一下,他知道对方不排斥自己的亲近,也在后颈处有一块容易撩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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